2007年4月14日 星期六

No.23 紫華


明天要陪爸媽去喝喜酒,媽媽當保姆帶的第一個孩子紫華結婚,不滿二十一歲青春年華的果斷決定,對象是大他十四歲的殯葬男士。當然不是已經殯葬,只是從事這個行業而已。

這樣算起來,從哥哥出生後的三十年,都持續過著每隔四個鐘頭泡牛奶或熱稀飯的日子,同樣也是青春年華,好像用交接的方式,在媽媽曾經帶過的孩子身上清楚看見。

紫華爸媽從小就離婚,再加上親生媽媽忙碌工作養家活口,足三歲儘管念了安親班和幼稚園,等待親生媽媽下班的漫長時光,都是我的爸爸騎磨托車接送到家裡,於是她幾乎成為家裡的固定成員。

後來她也把媽媽當作乾媽,下課放學的空閒或心情不好都會到家裡來做客,連交第一個男朋友都帶來給媽媽評鑑,看著那個男生無助地在客廳左顧右盼的舉動,我知道他沒辦法體會她們是如何成為忘年之交。
而且她們家的舊車都還免費變成我跟哥哥的代步工具,也就是墨綠色雷諾19。她幾乎都會把媽媽放在心頭掛念,甚至作夢有了驚奇或駭人的奇境都會撥電話給媽媽分享。

直到紫華高中畢業放棄重考升大學與家庭鬧革命,也是媽媽的協調下才稍微緩和,只是還是捨棄求學這條路,只是因為愛上個男人然後懷孕。
媽媽和紫華的親生媽媽知道了都很難過,在電話的兩頭泣不成聲。

於是訂婚與結婚迫在眉睫。
於是明天要陪爸媽去喝喜酒。

後來釋懷的媽媽還是充滿喜悅,我想也沒有辦法阻止什麼;媽媽似乎也沒有立場駁斥吧,畢竟哥哥也是爸媽結婚過後五個月就出生,而且生產過程順利並不是早產兒喔!
關於這一點迷思,他們也始終沒有給哥哥清楚說明。

紫華的個性果然跟媽媽很像,對感情的態度如此接近。媽媽這麼心疼她,肯定是在她身上感受到往昔的點滴。
在我們三個小孩都沒有好消息的時候,媽媽提前體會嫁女兒的心情。

然而青春,又交接到下一個階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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